- 熱門
- A~G
- H~L
- M~T
- U~Z
不當得利的起訴期是多長時間?
不當得利的起訴期是多長時間?
關于不當得利的起訴期,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不當得利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不當得利賠償范圍有哪些?
不當得利的賠償范圍包括:
一、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不當得利人應返還的不當利益,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當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勞務管理費用后,應當予以收繳。
二、其他利益
不當得利人所取得的不當利益,扣除勞務管理費用后,應當返還給受損失的人。若不當得利人已將取得的利益無償轉讓給第三人,且第三人在取得利益時為善意,則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取得利益的范圍內承擔返還義務。但是,若第三人在取得利益時明知或應當知道該利益為不當得利,則不受此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條 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第九百八十六條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取得的利益已經不存在的,不承擔返還該利益的義務。
第九百八十七條 得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取得的利益沒有法律根據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賠償損失。
第九百八十八條 得利人已經將取得的利益無償轉讓給第三人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相應范圍內承擔返還義務。
以上就是關于“不當得利的起訴期是多長時間?”的詳細內容,法頭條法務已在上文進行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您有相關問題也都可以咨詢法頭條網,法頭條為您提供專業(yè)服務。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